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第一次)
(2014)湖浔法网拍字第63号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5日 10时起至2014年7月25日22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FLY906号起亚牌YQZ6440A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该车辆现停放在本院停车场内。
起拍价:10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 01 4年7月24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确定看样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10时)。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车辆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交付及交付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及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八、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1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浔区支行,账号:120 5240 0292 0030 60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此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登记竞买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物均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竞拍结束时间自动延迟5分钟。
联系电话:0572-3650830、3026033,传真:0572-365083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699号、监督电话:0572一3026177,
网址:http://nanxun.zjcourt.cn:88/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