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拍卖公告
(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51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海口衍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保亭华保木器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四案中,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与海南荣丰华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保亭县城区保兴西路南侧聚仙阁第一幢(17套)、第三幢(22套)、第四幢(15套)、第五幢(29套)共83套房产,户型有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总建筑面积7112.35㎡,清单备索。
1、拍卖时间:
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48号新达商务大厦2803室;
3、标的的展示及咨询时间:见报之日起至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
5、办理竞买手续时间:截止
6、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账号:34010155260000167;
7、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51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8、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整体、整幢拍卖;(2)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公司电话:0898-68539322 15008983855 13322013003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898-6672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