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18日10时至2014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75Uscm&user_id=107599869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位于义乌市香港城9幢3单元101室的房产,房产北侧为义化路,该房产建于1996年,房屋混合结构,坐北朝南,房屋总层数为6层及架空层车库,所在楼层为第1层,建筑面积为119.13平方米,其中架空层车库建筑面积为18.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74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周边有化工路餐饮一条街,宾王商贸区风情街,颐和大酒店等配套。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为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c00143692号,填发日期:2013年5月19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义乌国用(2013)第001-03085号,起止日期:1993年8月2日至2063年8月1日。
起拍价:113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8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14年8月15号上午9点至11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1日2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 0200 2909 2831 613),如本拍品并在缴清全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竞得者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本院交付过户手续以买受人交款后15个工作日为限。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sp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公司咨询电话:0579-85585271)
十一、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可在拍卖开始前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义乌管理部联系。联系人:吴伟明0579-85337750。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5日。
咨询电话:0579-85328299,监督电话0579-85328303。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