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已委托浙江华凯拍卖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毛菊英、沈友法所有的杭州市拱墅区都市水乡水清苑4幢3单元602室房地产(建筑面积95.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9.8平方米)及被执行人浙江维珂特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杭州市莫干山路美都广场C座808室房地产(建筑面积34.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8平方米)及杭州市莫干山路美都广场E座813室房地产(建筑面积33.8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2平方米)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标的物(1)杭州市拱墅区都市水乡水清苑4幢3单元602室房地产参考价为88万元,保证金10万元;(2)杭州市莫干山路美都广场C座808室房地产参考价为31万元,保证金4万元;(3)杭州市莫干山路美都广场E座813室房地产参考价为30.6万元,保证金4万元。
保证金原则上在2014年8月18日16时以前交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定于2014年8月20日15时,在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六楼杭州产权交易所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对该财产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