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14日10时至2014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玉兰花园藏风苑2幢301室及固定装修,建筑物钢混结构,总层数为地上30层,地下2层,拍卖对象位于3层,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17.22㎡,土地使用权面积(注:分摊)62.04㎡;钢质进户防盗门,客厅、餐厅地面大理石铺设,高档墙纸贴面,石膏板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地砖铺设,墙面大理石贴面,防水石膏板吊顶,卧室地面实木地板铺设,墙面墙纸贴面,石膏板吊顶,厨房设备一套,卫浴设备一套,配套中央空调,独立电梯。
起拍价:20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13日止(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需要看样的竞买人请于2014年8月11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在2014年8月12日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应由权利人承担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8508015800000035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5581761,0575-85581061,监督电话:0575-85582228。
联系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16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14年 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