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19日10 时至2014年8月20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诸暨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238917.12.eE05mW&user_id=1045496857,户名:诸暨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江苏省沭阳县沭阳国际汽摩B39幢19-20、35-36号房产。
混合结构,建筑物总层数4层,所在层次为1-2层。已取得沭城字第0027162号《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257.30平方米;沭国用(2007)字第复017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231.8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起拍价:82.24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诸暨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诸暨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18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8月2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诸暨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城东支行 ,账号:121102442920006091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7281709(咨询拍卖相关操作)
0575-87637637周法官(咨询标的物相关情况)
监督电话0575-87282365、87253665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57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诸暨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