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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锦城街道钱王街1558号1幢131-231、130-230室

拍 卖 公 告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26日10时至2014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qBiZQy&user_id=1927267444;户名:临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安市锦城街道钱王街1558号1幢131-231、130-230室。

包括房屋建筑面积168.84平方米,以及应分摊的土地部分和配套的设施。房屋贰间贰层,混合结构,东西朝向,楼房共6层(估价对象位于一至二层),总高度约18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68.84平方米(其中130-230为82.96平方米131-231为85.96平方米,)房屋竣工于2004年,使用正常。(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86.69万元,保证金8.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8月16日起2014年8月25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9日15时缴入法院指定帐户(开户单位:临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银行帐号:95080157400000475)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61072739  康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61072782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钱王街9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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