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法院委托,经工商第331023-2014-0041号备案,定于2014年9月24日下午2:3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坐落在天台县白鹤镇康安路浙江富亿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2901.92平方米(部分已租赁),持天房权证天字第073677、073678号《房屋所有权证》,另有未办理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522.47平方米(包括一个水池),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3272平方米,持天台国用(2011)第0108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系出让工业用地。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
三、凡竞买者在2014年9月22日前将保证金存入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帐号:201000085674622,并将缴款凭据送到天台法院开具收据,凭收据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公章于2014年9月23日前传真至81837016或到台州市中心大道171号13楼办理竞买手续。未竞得者按规定时间由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四、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权利。
五、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台州拍卖网(www.tzpm.net)上查询。
联系电话:88529688 81837015
监督电话:81309111(法院) 83882419(工商)
浙江银合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