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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白鹤镇康安路的厂房[天台国用(2011)第01081号]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正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台正房估字(2014)天法003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位于天台县白鹤镇康安路的厂房[天台国用(2011)第01081号]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权证号:073679、081507复印件);3.土地使用证(天台国用(2011)第01081号复印件)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浙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非住宅、出让(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五十年(终止日期为2057年10月29日

租赁情况

钥   匙

配套情况

水、电、消防、通行等相关配套情况以买受人自行了解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查封。

2、设有抵押权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基本信息

 

1.拍卖对象:位于天台县白鹤镇康安路的厂房,东与本厂厂区相邻,距离浙江伟鹏工贸有限公司约200米,距104国道约100米;南临康安路,与天台鑫宇紧固件有限公司相对;西为规划用地、天台县曹陆公司;北靠规划用地,距甬台温高速白鹤收费站出口处约30米

2.权证编号情况:土地使用证号:天台国用(2011)第01081号;房产证号: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73679、081507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11864.00平方米。合法建筑登记面积15657.69平方米,另外有未办理权属证明的其他房屋,经实地测量面积约为180.864平方米,另有水池一只。(上述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由买受人自行踏勘了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3.限购情况:限企业购买。

4.税费负担情况:本院委托原分割地块登记测绘部门对实地界址予以标记(用红漆),作为相邻方的分界线,构建界墙的费用由相邻方共同承担。标的物转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5.物业情况:无

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仅作参考)。

   拍卖标的物所在的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土地形状较规整,平整程度较好,地势平坦,地质良好,水文状况优,交通便捷,生活设施、基础设施投资完善,是一处理想的办厂场所。该宗地南临主要道路,对地块利用无不利影响,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七通”,红线内有数幢房屋建成,目前正在使用,宗地内已达到六通一平,还有围墙、路面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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