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9日10时至2014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yVI3Jc&user_id=1874052264,户名: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安吉县递铺镇市民路127、133号(红枫苑)3幢营6室、夹层06的商业的房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86.23㎡,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6.4㎡,土地系商业用地,终止日期2043年06月01日。
(最终面积以办证部门实测为准)。起拍价:17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正整数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4日起至2014年9月1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4年9月18日14:30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表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3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310 0000 2472 9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5038176、5137251,监督电话0572-5039691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西路6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