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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为浙C0938W小型轿车

竞买公告

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9日10时2014年9月9日22时(延时除外)在平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车牌为浙C0938W小型轿车(宝来牌),灰色,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05月,车辆出厂日期:2010年4月,已使用年限:4年2个月,保险终止日期为2011年5月10日

车辆型号为宝来牌FV7162XATG。表征里程(公里)约98751。车辆排量为1.6L,自动档。车辆识别代码(VIN)码:LFV2A2151A3501810,发动机号847594。车辆核载5人。车外廓长/宽/高:4540/1775/1467.燃料种类:汽油。环保排放标准:国IV。 (请自行向当地车管部门咨询能否上牌)。

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前置前驱,安全气囊,手动调节座椅,防眩目内后视镜,全尺寸备胎,国产车。

静态状态:车外观车头有碰撞,右车尾有刮擦。机油脏,内饰脏。备胎良好。

动态状态:可正常启动,怠速不稳,仪表盘显示发动机标示故障灯亮。制动系统正常。(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如有违章未处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起拍价:4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4年9月1日起2014年9月8日16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来本院看样。联系方式:0577-6388991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请各竞买人务必咨询当地车管所可否落户后再行竞买。

七、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1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 0012 0191 1111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63889913,监督电话0577-63889986。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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