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1日10时至2014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常绿景苑34幢503室,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23.92平方米,跃层建筑面积77.59平方米,架空层自行车库建筑面积29.84平方米,房产证盐字第07153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海盐国用(2009)第1-3724号,划拨取得,住宅用地,分摊面积51,。
7平方米。室内家具:立式空调、挂壁式空调、液晶电视机、皮沙发、餐桌椅等。起拍价:98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8月28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王利安同志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8602260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增值税的按拍卖总成交价的百分之五的综合税率计算税费,但按《土地增值税条例》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低于百分之五综合税率的仍按超额累进税率实际计算,并根据税法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所得款中支付(具体与承办法官结算);其他涉及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根据户籍管理制度,户口自愿迁移。该房产中如原所有者落户其中且不愿自行迁出,但买受人需迁入户口的,则买受人以户主的身份迁入,原户内的户口成员还得以非亲属的关系挂靠在 买受人户内。有关政策及是否存在上述情况请自行了解清楚,否则责任自负。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9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盐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帐号:733391018310000115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拍品买受人可向中国银行海盐支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本公告下相关附件;《贷款须知》,中国银行贷款咨询电话:0573-86020199、86025972),如申请按揭贷款的应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向法院交付成交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首付款(包括保证金),并按《贷款须知》的规定办理相关产权过户、贷款、拍卖标的物交付等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6022606,86026202;
监督电话:0573-86028111;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西路633号;
网址: http://www.haiyan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