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7日10时至2014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223号<16-4><16-5>、<16-6>-<16-8>【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518314号、甬国用(2005)第18913号;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518316号、甬国用(2005)第18912号】的两套房地产及内部装修(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
位于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223号<16-4><16-5>的房产,房屋总层数18层,所在楼层为16层,建筑面积144.4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78平方米。位于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223号<16-6>-<16-8>的房产,房屋总层数18层,所在楼层为16层,建筑面积153.9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88平方米。
该两套房产钢混结构。室内装饰:乳胶漆墙面、乳胶漆顶、塑扣顶、抛光砖地面、部分地板地面、配有格力中央空调。地块周围配套基础设施达到供电、供水、通讯、通路、排水、网络等基础条件。室内可移动物品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19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北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北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16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账号:9409015526000015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慈溪市弘一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书)
咨询电话:0574-56103028,监督电话:0574-56103011。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