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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坐落于台州市台州大道北段8号2幢127号商业用房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坐落于台州市台州大道北段8号2幢127号商业用房公告(第二次拍卖)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8日10时2014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台州市台州大道北段8号2幢127号商业用房,为红星美凯龙市场之一。

房屋建筑物面积56.67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商业用地。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68平方米,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49年7月13日。(土地审批表编号:201101100049,房产权证号:10022712、10022713)。

起拍价:62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特别须知:

1、土地使用权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2、租赁情况具体咨询新明物业公司,联系方式:88062567。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17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黄法官。联系电话:0576-8810813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椒江区人民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9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9102010400010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台州兴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台兴评(2014)第82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 0576-88108132,监督电话0576-88108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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