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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GHG696汽车

浦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浙GHG696东南汽车拍卖公告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0日9时2014年9月10日2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浦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GHG696东南汽车,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型号:DN6492L3P,发动机型号:SDM3764,车辆识别号:LDND71KH170132042,车外廓长/宽/高:4945MM(长)1695MM(宽)1970MM(高),排量1997ML,核定载客8人,总质量2400kg,整备质量1575kg,燃料种类:汽油,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007年7月12日,行车里程:54000公里,该车为手动挡,车身颜色为黑灰色,车身四周均有刮痕。车辆检验有限期至2013年7月31日过户年审由买受人办理。在处置前提下评估价值为1.55万元。

起拍价:124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年9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浦江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  ,账号:12080700292003109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8181290(拍卖流程)、

0579-88181292(标的物情况)

咨询旺旺:浦江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79-88181290

联系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166号

 

 

 

 

    浦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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