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府山直街210号2幢—7幢房产及无权证平屋一间
的变卖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绍兴市区府山直街210号2幢、3幢、4幢、5幢、6幢、7幢房地产(含装修及室内财产,室内财产详见清单)及无权证平屋一间。
2幢、3幢、4幢总层数1层,房产证号绍房权证绍市字第F0000195251号 ,2幢、3幢、4幢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
评估价:12512585元,司法处置价10010068元,变卖起拍价:734万元,保证金:73.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 月9日2起至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工程资料欠缺,本院负责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不担保过户。如因原建设工程不规范、竣工资料不齐等原因导致延迟或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32092-290393923.htm?spm=a213w.3064813.a214dqe.53.K7ZOhI&qq-pf-to=pcqq.group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绍国标评报字(2013)第B143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5-88580779,监督电话:0575-88580728。
联系地址:绍兴市区五泄路80号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