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3日10时至201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物为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共计337126股。
本次拍卖只限股金,不含孳息。拍卖成交过户后所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二、竞买人条件及其他
(1)本次拍品为自然人股,参加本次拍卖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3)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4)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2%。
(5)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6)竞买人如不符合上述条款竞拍成交后造成的损失及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买受人承担,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原值-合理费用)*20%。
起拍价:150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18日10时起至2014年10月13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义乌市人民法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均不承担上述费用。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7日2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 0200 2909 2831 613),并于2014年10月29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竞得者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本院交付过户的书面材料(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买受人交款后15个工作日为限。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sp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义乌市人民法院所有。(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义乌市至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公司咨询电话:0579-85471723、85471724)
咨询电话:0579-85328299,监督电话0579-85328303。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