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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东升路金色港湾E-03幢3-401室房

拍卖公告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9日10时至2014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及竞买人条件

竞买标的:位于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东升路金色港湾E-03幢3-401室套房,建筑面积为197.04平方米,分摊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99平方米。所属建筑物为混合结构,建成于2007年,共4层,位于第4层,设计用途为住宅用房,外墙均为外墙涂料,铝合金窗,入户防盗门,室内未装修。该地区土地等级为傅村镇用地区。周边状况:北面为常春路,东面为清河街,西面为东山街,南面为东升路,附近有锦春花园,该区域对外交通便捷度高,配套设施完善,地理位置较好。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为金房权证婺字第00356977号、第00356978号,登记簿记载日期:2012年4月6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金市国用(2012)第303-24311号,终止日期:2073年7月7日。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起拍价:54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17日起至2014年10月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并预约登记,统一看样时间为2014年10月8号上午9点至11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1日2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 0200 2909 2831 613),并于2014年10月23日前,竞得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竞得者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本院交付过户的书面材料(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买受人交款后15个工作日为限。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spm=0.0.0.83.KTv2hF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的《估价报告书》,关于标的物品情况可以咨询该公司,咨询电话:0579-85850488)

本院咨询电话:0579-85328299,监督电0579-85328357。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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