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开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4日10时至2014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开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开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陈军洪、嵇玲所有的位于开化县华埠镇彩虹路73号2-501室的担保财产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06.69平方米;房屋权属证;开房权证华埠第03070224号;土地使用权证:开化国用2007第33-1134号,终止日期:2043年11月26日,证载面积21.90平方米)
变卖价:3315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0月9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开化县支行,账号:39616595081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0-6191252、0570-6010726。
监督电话:0570-6191276。
联系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城关镇开元路2号。
开化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