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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淳安县临岐镇琅镜坞村谷岭上24147.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8462.84平方米各类房屋等建筑物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关于

地处临岐镇琅镜坞村谷岭上24147.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8462.84平方米各类房屋等建筑物整体拍卖公告

法 院 :淳安县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14.09.26

    淳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3日10时至201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淳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YIlgrm&user_id=1925601683;户名: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淳安县临岐镇琅镜坞村谷岭上24147.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8462.84平方米各类房屋等建筑物

起拍价290.4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拍卖标的所在地淳安县临岐镇,位于淳安北部,东邻桐庐县,西接屏门乡,南连文昌镇,北依临安市,是淳北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辖区地域面积222平方公里,人口2.1万,辖有38个行政村。该镇是一个农业大镇,镇拥有山林30余万亩,木竹材畜积量约48万立方米;传统工业主要以轻纺、木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农机五金、手工艺品加工为主。盛产山核桃、山茱英、茶叶、竹木、中药材等生态农特产品,是浙江省山茱萸之乡、浙江省卫生镇、浙江省生态镇。

二、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的资格或者条件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竞得标的后同意按审批的条件、要求开发建设,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须按照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施工,土地及房屋的用途以审批方案为准。

三、展示及咨询:自2014年 09月26日起至2014年10月12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提供相关资料。电话:0571—64885505;6488557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实地勘察,参加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充分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 10 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风险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账号:1202029129900172148)。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64885505、64885579(法院),监督电话:0571-64885559(法院)

淳安法院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镇曙光路59号

详细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淳安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拍 卖 须 知

淳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3日10时至201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淳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YIlgrm&user_id=1925601683;户名: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面了解,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本须知之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标的物受让人的资格或者条件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潜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以现场察勘并亲自调查为准,对标的是否存在瑕疵予以充分关注。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应自行承担标的的瑕疵风险,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拍卖标的的瑕疵权利。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需要支付拍卖佣金,应在2014年11月18日16时之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账号:1202029129900172148)。并在2014年11月18日或付清拍卖款后一周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地址:淳安县千岛镇曙光路5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因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导致债权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债权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拍卖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拍卖付款期限截止之日,滞纳金利率按银行双倍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上述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经债权人同意延期付款并经法院批准后,可不裁定重新拍卖,对延期支付的成交款项,买受人应当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双倍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迟延履行期间按拍卖须知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至成交款全部付清之日。

十、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的外观、结构、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2)该标的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地类用途为工业;

(3)本次拍卖标的为土地使用权和所属的建筑物;

(4)该办理权属登记时属于转移登记,首先由原产权人先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买受人根据拍卖的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土地过户手续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需依法交纳相应税后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买受人在付清标的全部成交价款后,应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以上土地、建筑物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自行办理供电、供水、供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委托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 bbs.taobao.com/catalog/thre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648855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64885579     0571-64885505

淳安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后附标的物调查表、及标的物明细表)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位于淳安县临岐镇琅镜坞村谷岭上24147.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8462.84平方米各类房屋等建筑物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土地使用权证;3、房权证。

拍品所有人

杭州新安炭业有限公司、淳安县临岐镇企业总公司

拍品现状

在建项目用途及土地性质

 

1、淳国用(93)字第0608019号、060821号为划拨, 土地使用期限长期;淳安国用(2001)字第2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国有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期限50年。

2、土地用途为工业。

 

权利限制情况

1、无抵押;

2、无租赁;

3、其他使用限制条件:被淳安县人民法院等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产权状况:所有权人为杭州新安炭业有限公司、淳安县临岐镇企业总公司,持有淳安县房地产管理处填发的淳国用(93)字第0608019号、淳国用(93)字第0608020号、淳安国用(2001)字第2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设计用途工业。

2、实物状况

土地、建筑物实物状况: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24147.85平方米,均位于临岐镇琅镜坞村谷岭上,实际用途为工业;该土地所属地上建筑物共二十七幢,计房屋建筑面积为8462.84平方米。房屋结构及利用状况详见评估明细表及估价对象实景照片,查勘时建筑物室内水电等各项配套设施齐全,户型设计一般、通风、采光情况一般,房屋保养维护情况一般,完损等级为完好房,使用状况一般。现场勘察时拍卖标的处于停用状态。

3、区位状况

淳安县临岐镇,位于淳安北部,东邻桐庐县,西接屏门乡,南连文昌镇,北依临安市,是淳北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辖区地域面积222平方公里,人口2.1万,辖有38个行政村。该镇是一个农业大镇,镇拥有山林30余万亩,木竹材畜积量约48万立方米;传统工业主要以轻纺、木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农机五金、手工艺品加工为主。盛产山核桃、山茱英、茶叶、竹木、中药材等生态农特产品,是浙江省山茱萸之乡、浙江省卫生镇、浙江省生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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