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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法人股)105759股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桐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法人股)105759股拍卖的公告(二次)

                              (2014)嘉桐法网拍字第73-2号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3日10时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桐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3/02,户名: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桐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法人股)105759股(详见《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35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企业工商注册在桐乡市辖区、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两年以上;持有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入股的决议;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两个年度,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三资企业”、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以及非法人企业不得作为参拍人受让桐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4年9月26日起2014年10月12日止(限工作日)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0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桐乡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营业部,帐号:37020104000201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9398156;89397670;88116376;

监督电话:0573-89397618,88116320;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市政广场西侧;

网址: http://www.tx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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