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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汇宇花园43幢3单元101室的房地产等的公告(三次)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6日10时至2014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238917.1.8447a7&user_id=1024161070,户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汇宇花园43幢3单元101室的房地产及室内装修,系叠式排屋,毛坯房,设计用途为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250.95平方米,房产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为2071年6月10日;室内装修以现场及实际交付为准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起拍价:320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7日11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账号:3300161709105300174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0571-82665157,监督电话0571-82665156。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

网址: http://www.fayuan.xs.zj.cn/

有关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中国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咨询办理“拍卖通”业务。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82891557、13906712333

来先生 电话:82628310、13757146101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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