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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柯桥湖畔春天大厦房产拍卖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6日10时2014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绍兴县柯桥湖畔春天大厦103、

104、105、106、107、118、119、120、121、202、204、210、212、215、216室,建筑面积共计1749.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共计面积1163.52平方米。

(标的物详细情况详见拍品介绍)

评估价:31921050元,起拍价:21483156元,保证金: 400  万元,增价幅度 :5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在2014年10月9日上午10:00-11:00,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现基本处于空置状态。在本院张贴公告后,湖畔春天大厦的众多租户曾向本院反映租赁情况,但租赁合同上标明的商铺号与上述本院要拍卖的15套房的编号无法对应一致, 租户也无法提供其它证明材料足以说明所租商铺位于上述15套房中的哪一套房内。因房屋所有权人绍兴雅豪置业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已下落不明,故这15套房实际是否存在租赁情况无法确定。若这15套房存在租赁并按相关规定应受法律保护的情形,则买受人应受原租赁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标的转让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0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17日16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3301040160001038358)。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739348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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